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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保险常识 - 险种推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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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年不变的航空意外险如今有了大 " 变脸 " 。根据由中国人寿、太平洋人寿和平安保险联合设计、由中国保监会审核认可并公布的新航空意外险行业指导性条款,新航空意外险较旧航空意外险有了较大的变化。
变化一 —— 保费不变保额变
新条款:每份航空意外险保费人民币20元,每份保险金额提高到人民币40万元,但同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仍为人民币200万元,乘客每人最多限购5份航空意外险。
旧条款:每份航空意外险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,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。
变化二 —— 保障范围扩大
新条款: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到达机场通过安检时始,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。
旧条款: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进所乘班机的机舱时始,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。
变化三 —— 填写要素增加
新条款: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,航空意外险的保单形式出现较大变化,除了要填写被保险人姓名和航班号,还要写身份证号,指定受益人,联系方式,本人签名等等。
旧条款:只要填写被保险人姓名和航班号。
变化四 —— 出单方式电子化
新方式:所有公司电脑出单,“ 散客 ”办保险只需几秒钟,而团队只需读出团队中任一机票的流水号,电脑保单就会顺次打印。航空意外险与民航定做系统联网,在乘客飞离机场 15 分钟后,乘客的个人信息锁定在了联网的系统里。
旧方式:除中国人寿、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以外,其他公司手工出单,保单正本由乘客带上飞机,一旦发生空难,只能人工核查。
变化五 —— 低龄者可同享
新条款:规定 " 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,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",就是说,不论年龄高低,买一份航空意外险保额均为40万元。
旧条款:0岁至5岁的低龄者,最高保额为5万元至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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